毕比·琼斯近日,一则“女记者被家暴 中央委发声”报道引发热议。据报道,《另一个“拉姆”》在网上刷屏,这位女记者为爱情远嫁青海,却长期遭受丈夫家暴,已带孩子逃离中央委发声:家暴不是家务事,乡风不是挡箭牌!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已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家庭和睦的重要因素。从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国反家庭法》的通过,再到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国民》的正式实施,足以见得国家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把反对、打击家庭行为作为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推进以国方针的一件大事来抓,表明中国的社会文明与家庭文明建设已经法制化、正规化的轨道,同时也体现了对家庭说“不”的鲜明价值导向。接下来,小编就来剖析下我国有关反家暴相关法律制度以及所延伸的考点。 第一条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可以认定为民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家庭,家庭的权益,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是指家庭之间以、、、以及经常性、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等侵害行为。 《民》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提起离婚诉讼。 如上,其中离婚的条件中实施家庭或者、遗弃家庭可以成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依据,也就是说在面对家庭时可采取通过离婚诉讼来自己权益。 《民》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以上条件是在离婚诉讼时,无一方可以依此来请求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中一方如若有实施家庭的行为,方是可请求损害赔偿的,由此也可通过要求对方损害赔偿来自己权益的目的。 董-楠(男)和申-蓓(女)是美术学院同学,共同创作一幅油画作品《爱你一千年》。毕业后二人结婚育有一女。董-楠染上吸毒,未经申-蓓同意变卖了《爱你一千年》,所得款项用于吸毒。因董-楠不改,申-蓓在女儿不满1周岁时提起离婚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答案】ABC。解析:选项A正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据此可知,在分娩后1年内,女方(申-蓓)可以提出离婚。另因董-楠染上吸毒,且屡教不改,申-蓓以此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予受理。 选项B正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或、遗弃家庭的;(三)有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据此可知,因董-楠有吸毒不改,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选项C正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可知,董-楠未经申-蓓同意,擅自变卖《爱你一千年》油画原件的行为,了申-蓓对该油画原件享有的物权。另外,《著作权法》第十第一款,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据此可知,《爱你一千年》油画的著作权由董-楠和申-蓓共同享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据此可知,董-楠可单独行使转让该作品著作权以外的其他。本案中,董-楠将作品原件对外出售的行为,是在行使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但其应将所得收益合理的分配给申-蓓。董-楠未将所得收益分配给申-蓓,而是全部用于购买毒品,其行为侵权了申-蓓的著作权中的获得报酬权。 选项D错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的;(四)、遗弃家庭的。据此可知,吸毒不属于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的事由。选项A正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据此可知,在分娩后1年内,女方(申-蓓)可以提出离婚。另因董-楠染上吸毒,且屡教不改,申-蓓以此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予受理。故正确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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