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天能集团党委兼董事长张天任再度针对铅蓄电池消费税提出,希望优化调整征税环节,目前从生产端征税不合理,电池企业空间被大大压缩了。 2015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16号文),“自2015年2月1日起,将对各类电池征收消费税(部分电池免征),以及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大于420克/升的涂料产品,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对此,张天任表示,铅蓄电池消费税实施已两年多时间,总体来看,征管基本到位,但目前行业铅蓄电池企业背负着沉重的成本压力。 他认为,铅蓄电池消费税更应该在消费端征收,目前的是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并不那么合理,大大压缩了电池企业的空间,可能会把制造业,“你如果消费,应该在消费端征税,不能制造的环节你来征税,这个是不科学的。” 据张天任介绍,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对52家大中型铅蓄电池企业的统计调查,2016年共缴纳消费税约23.2亿元,而同期利润总额仅为19.3亿元。“消费税导致的成本转移基本是由铅蓄电池企业自身担负的,基本没有向消费、需求方转移或转移比例极低。对已经符合行业规范条件、实现清洁化生产的电池企业来说,继续实施消费税征收,适用对象和范围欠当”。 根据张天任的想法,从实施结果来看,电池消费税既没有体现不同电池类型的资源消耗性与循环性,在资源、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效果也有限,这种“一刀切”的税收模式,压缩了企业的空间,国家提倡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向,非常有必要予以修正、调整。 他感叹:“特别是2017年以来,原材料铅的价格涨幅高达50%,由于铅蓄电池中70%左右的成本是铅,铅价上涨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再加上4%的消费税,企业税负率过重,企业无不”。 张天任,应当对消费税施行减征、差异化征收或先征后返,体现税收政策对绿色、循环、低碳这一目标的政策导向。“对经过工信部审核,已公告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试行消费税免征的办法,可采取直接免征,也可以采取先征后返,对这些优势企业专项用于绿色产品研发、环保科技或技改项目提供支持”。 代表调整电池消费税征收,那么涂料行业怎么看?目前,涂料产品消费税征收已经历经近3年,受此影响,2015年涂料行业税金和附加增加了7.2亿元,同比增长35%;2016年税金和附加进一步增加了3.4亿元,增长12%.但是,2015-2016年这一产业的原材料成本相对处于低位,因此虽然消费税征收对企业经济效益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整体行业的情况还算稳定。 但是,2017年涂料原材料成本持续上涨,加上环保政策的持续高压,导致了全行业利润出现了11.6%的负增长,是多年来涂料行业状况最为严峻的一年,此时4%的消费税已成为压垮部分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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