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财政部、民政部向安排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7000万元,主要用于陇南等暴雨洪涝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支持地方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此前,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指导和帮助灾区做好抗灾救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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