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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合肥落户政策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4-16 18:20:23 人气: 标签:政务大厅窗口服务

  《合肥市人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的实施意见》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该《意见》要求合理放宽合肥城区落户条件。在城区稳定就业连续满2年并有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详情]

  二人以上共有房,经产权共有人现场共同商定,只能申报其中一人及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入户。购买二手房时,新房主须在原住房户内户口迁出后,方可[详细]

  非婚生子女入户需提供的生育证件或亲子关系证明。夫妻双方均为合肥集体户的,可以向所在申请孩子落户集体户或向孩子爷爷奶奶户籍落户[详细]

  若有未婚的子女随迁,还须附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未婚证明等材料到迁入地机关申报(城中村、冻结区的集体土地经济组织才可申报夫妻投靠并[详细]

  户口冻结地区、危旧小区(房屋)、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地区、不得办理父女相互投靠的户口迁移业务[详细]

  大一新生迁移户口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录取通知书、户口本、原籍当地开出的户口迁移申请,然后由其所在高校统一办理,落户是合肥集体户[详情]

  在本市就学的大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携带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为本市单位)、本市学校提供的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复印[详情]

  一是转至生源地(或者叫派回原籍)就是毕业前的就业协议书不要交给学校,毕业时的报到证回派回原籍,户口也随之转回去; 二是办理暂缓就业[详情]

  近亲属办理居住证,产权人非申请人需提供本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例如房屋产权人为丈夫,妻子申请居住证办理,需提供结婚证[详细]

  首次申请居民身份证或因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号码、住址等信息变更后需要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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