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民间组织管理局和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联合举行了第五次集体学习,邀请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黄浩明研究员就“社会组织‘走出去’的机会、挑战与对策”进行了专题。民政部党组、民间组织管理局党支部、局长詹成付同志主持了学习会,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约60名参加学习。 黄浩明全面介绍了社会组织“走出去”的背景、其他国家社会组织“走出去”的概况,对国内外非组织和企业“走出去”作了比较分析,认为我国社会组织“走出去”面临“五大机遇”,即国家实施“一带一”战略、中国企业及其他组织国际化日益推进、鼓励设立中国主导的国际性社会组织、积极推动社会组织涉外政策以及国际社会希望中国发挥更大作用等。同时,我国社会组织“走出去”也存在组织国际化战略、人才、资金欠缺,政策法规缺位,社会观念转变不到位等“三大障碍”。黄浩明归纳出我国社会组织国际化五种径模式:(1)“属地伙伴”型,即社会组织在国际化过程中,与属地国的社会组织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利用他们为我国社会组织开展国际化战略提供必要的支持;(2)“民办官助”型,即社会组织当先运作,给予资金支持;(3)“社办联企”型,即社会组织当先运营,联合率先走出去的企业,发挥社会组织与国际社会、所在国社会组织、社区联络的优势,形成与企业联合的双赢格局;(4)“借船出海”型,即社会组织与现有国际社会组织合作,以目前的合作模式为基础,借用现有国际社会组织经验、网络和人脉,为我所用,开展合作;(5)“社媒合作”型,即社会组织国际化径选择过程中,通过介入和支持,促进社会组织更具有国际化的视野,社会组织应利用优势,促进社会组织“走出去”战略的实现。为此,黄浩明提出四点政策:一是立法先行,补齐制度短板;二是建立部际协调机构,作好组织保障;三是加强顶层设计、政策理论和国别研究,提供智力支撑;四是购买社会组织对外援助服务,给予资金支持。 在结束、主讲人与同志们充分互动后,詹成付就社会组织“走出去”发表了讲话。他指出,这个问题已不单纯是个理论研究问题,更是个实践推进和政策创制都很迫切的问题。黄浩明同志的为我们开拓了视野,拓展了工作思,登记管理机关要深入思考社会组织“走出去”的目的、主体、政策扶持等问题,加强社会组织“走出去”后的线径、合作对象、政策保障等方面的研究,着力推进社会组织“走出去”相关政策创制的进程。 上海市新闻委员会社会监督投诉电话、来信来访地址及电子信箱: 1. 投诉专线电话: 2. 社会监督来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4855号2号楼 邮编:201199 3. 来访接待: 上海市闵行区都市4855号2号楼 上海市新闻委员会举报中心 4. 投诉电子信箱: 上海市新闻委员会通过社会监督电话、来信来访接待、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受理社会对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新闻职业失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对违反职业的行为进行监督。 受理时间接待时间为: 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