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6月26日讯(记者 张晶雪) 国家新闻出版网站6月26日消息,国家新闻出版发布通知,决定组织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推荐活动。更多政策可查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通知明确,此次申报重点共四项,即1.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重民本、守诚信、崇、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凝聚向上向善力量,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普及图书。2.整理和解说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文化传承价值的古代文化典籍,探索中华文明发展规律,传承中华民族文化精髓的普及图书。3.围绕创造性和创新性发展,通过赋予新意、形式、增补充实、拓展完善,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力,增强其凝聚力和力的普及图书。4.按照时代要求讲好中国故事,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有利于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和力的普及图书。 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总局将通过组织专家审议和读者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出向全国推荐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并组织开展相关读书、宣传活动。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新闻出版 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推荐活动的通知 新广出发〔2015〕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有关部委、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中央直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系列重要讲话,传承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新闻出版决定组织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图书应于2011年1月至2015年6月(以版权页为准)期间正式出版、公开发行。 2.丛书、套书和引进版图书的申量不得超过各出版单位申报总数的20%。 3.申报图书的单品种累计发行量应在1万册以上。 4.教材教辅、汇编选编及影印类图书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二、申报标准 1.申报图书应融知识性、可读性为一体,并在传统文化方面已产生积极的影响,须满足以下条件: (1)科学性、规范性。申报图书应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采取科学的态度,吸收当代最新,对传统文化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在标点、注释、今译、解说、论述等方面应严谨、准确,遵循学术规范和出版规范。 (2)思想性、时代性。申报图书应重点围绕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及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鲜明特色等重要主题,深入挖掘和阐发其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 (3)普及性、大众性。申报图书应紧跟时代发展,把握读者需求,内容通俗易懂,形式新颖灵活,为广大读者喜闻乐见。 2.申报图书应为原创作品,具有较高整理和编辑含量。 3.申报图书须符合《图书质量管理》的相关要求。 三、申报重点 1.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重民本、守诚信、崇、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凝聚向上向善力量,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普及图书。 2.整理和解说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文化传承价值的古代文化典籍,探索中华文明发展规律,传承中华民族文化精髓的普及图书。 3.围绕创造性和创新性发展,通过赋予新意、形式、增补充实、拓展完善,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力,增强其凝聚力和力的普及图书。 4.按照时代要求讲好中国故事,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有利于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和力的普及图书。 四、申报要求 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和中央各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下文简称“上级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出版单位的积极性,加强对所属、所辖出版单位申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工作的指导,认真审核各出版单位报送的图书和材料,并集中报送。 五、申报程序 1.每家出版单位(副牌社可另算一家)申报图书原则上不超过5种。上级主管部门可根据申报图书的质量,对所属、所辖出版单位的申报图书数量进行适当的内部调节。 2.出版单位申报须填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申报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编校质量检查记录表,盖章后连同申报图书每种5套及书刊评论文章等材料一并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3.各出版单位的申报材料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将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申报汇总表连同出版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并于2015年8月10日前统一邮寄、报送至中国图书评论学会。 4.总局将通过组织专家审议和读者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出向全国推荐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并组织开展相关读书、宣传活动。 国家新闻出版 2015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