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环保局开出一张金额为62.25万元的罚单,这是继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某客运索道项目“未批先建”罚款69.9993万元后、市环保局开出的又一大额环保处罚罚单。 据介绍,被罚单位是平昌某投资有限公司。今年4月18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巴达高速平昌东互通至通河桥连接线”建设项目开展调查,发现该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经市环保局立案调查,该公司存在“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事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62.25万元。(记者 李俊如)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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