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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5-22 3:32:26 人气: 标签:公务员考试知识点

  行测常识题经常会涉及到法律相关知识,其中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安邦的总章程,在各类类考试中都备受命题者青睐。2018年3月,我国新的修正案正式通过实施,的修改是国家生活的一件大事,是的一件喜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背景下,我国建设取得的重大。所以新的修正案必然会成为热门命题点。下面,

  对于国家机构,由之前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改为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新增了国家监察机关,并在中了它的具体职权。

  之前的在涉及到国务院系列职权时,第六项明确,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而在2018年修正案中第六项增加为:“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务院职权新增生态文明建设,也体现了承担职能。

  第一百条:“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达标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018年修正案中改为:“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达标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法律、行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批准后施行。”这一修改增加了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体现了立法权下放的,并且与之前2015年《立法法》的修改相契合。

  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国、副每届任期同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2018年修正案将此条款修改为:“中华人民国、副每届任期同每届任期相同。”取消了国家任届,这一知识点在以往类考试中经常出现,提示考生在复习时注意关注新法内容。

  中公教育专家以上列举的四个要点,为类考试中常出现的考点,在2018年修正案中出现了部分修改,希望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能够提高。

  本文来源于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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