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部分将对应“支持项目”逐一说明申报条件,所有申报单位均应为在丰台区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企业,所有个人申为户籍在丰台区的个人。符合申报条件方可申报支持项目。 (一)专利代理机构申请服务支持:2019年度在知识产权信息、代理、法律、商用化、咨询、培训和知识产权托管等方面服务优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知识产权工作站/指导站申请服务支持:在知识产权援助、宣传培训等方面贡献突出的指导站或工作站。 (三)专利代理机构申请房租补贴:自2015年12月31日后新设立或者迁入的,在丰台区租用办公用房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四)孵化器/众创空间聚集专利服务支持:2019年度新引进5家以上(含5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的,在我区注册登记、纳税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等。 (五)专利服务平台或专利产业联盟服务支持:在本年度受理日期前,企事业单位运营的专利服务平台或我区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的专利产业联盟。 (六)企业专利战略服务支持:本年度在受理日截止前,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开展专利分析、专利、专利预警、专利战略制定与实施、专利人才培训等相关工作。本年度在受理日截止前,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企业。 (七)知识产权创新支持:本年度在受理日截止前,依据《丰台区关于优化营商的若干措施》(丰政发〔2018〕13号)或《丰台区创新技术标准励办法》,曾获得过“丰台区创新标准励”的企业。 (八)重大专利权纠纷支持:本年度在受理日截止前,发生了具有重大影响的专利权纠纷、涉外专利权纠纷、区域重点发展领域涉及的专利权纠纷的企业。 (九)专利配套励:2018年至本年度在受理日截止前,获得中国专利、市发明专利的企业或个人。 (十)知识产权进校园:本年度在受理日截止前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学校的,或者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或进校园活动成效显著的。 1.《丰台区专利代理机构机构申请服务支持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包含“丰台区专利服务支持申请表”“丰台区专利服务机构年度工作报告”; 2.专利服务机构注册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未进行执照整合的,需分别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20年完税证明,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丰台区知识产权工作站(指导站)申请服务支持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包含“丰台区专利服务支持申请表”“知识产权工作站(指导站)年度工作报告”; 2.专利服务机构注册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未进行执照整合的,需分别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20年完税证明,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丰台区专利服务机构申请房租补贴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包含“丰台区专利服务机构房租补贴支持申请表”“专利服务机构年度工作报告”; 2.专利服务机构注册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未进行执照整合的,需分别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20年完税证明,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2019年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缴纳房租的原件及复印件(自入驻日起资助3年,申请不重复支持,且按当年度期间计算,请附时间期限); 1.《丰台区孵化器/众创空间聚集专利服务支持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包含“丰台区专利服务支持申请表(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工作报告”; 2.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未进行执照整合的,需分别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20年完税证明,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新引入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未进行执照整合的,需分别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20年完税证明,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丰台区专利服务平台或专利产业联盟服务支持支持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包含“丰台区专利服务支持申请表(专利运营平台/联盟)”“专利服务平台年度工作报告”;运营专利运营平台的需提交本年度的工作业绩报告;建立专利产业联盟的需提交本年度的工作业绩报告。 2.专利服务平台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未进行执照整合的,需分别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20年完税证明,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2019年度审计报告(如没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请提交: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将平台相关的资金数据标注明确; 1.《丰台区企业专利战略服务支持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包含“丰台区专利战略支持申请表”“企业专利服务战略工作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6模板)。 2.牵头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未进行执照整合的,需分别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019年度单位审计报告(如没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请提交: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将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资金数据标注明确; 4.开展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工作的企业应提交获得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本年度申请期间范围获得); 1.《丰台区知识产权创新支持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包含“丰台区专利技术创新励申请表”。 2.牵头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未进行执照整合的,需分别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20年完税证明,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丰台区重大专利权纠纷支持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包含涉及纠纷的情况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8模板)。内容包括:纠纷的基本情况描述、开展的咨询活动等; 2.2019年度单位审计报告(如没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请提交: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将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资金数据标注明确; 1.《丰台区专利配套励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包含《丰台区专利服务支持申请表》以及相关附件(具体要求见附件9模板): ⑴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未进行执照整合的,需分别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20年完税证明,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丰台区知识产权进校园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包含“丰台区专利服务支持申请表(中小学)”“知识产权进校园年度工作报告”。 (一)请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3月2日至3月31日间,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我局邮箱,邮箱地址为,邮件名称:2020年专利支持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二)电子版审阅合格后,将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告知各项目单位,并通知提交纸制材料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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